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项目的企业请于2月21日(星期二)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胶装)三份及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盖章PDF版)报送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附件:
1、成都市新都区融资租赁项目申报书
2、成都市新都区融资租赁项目申报表
3、推荐意见
4、项目申报承诺书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