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
(1)龙头企业:2020年度科技信息服务收入1亿元(含)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速不低于10%的企业,按服务收入规模分段支持财政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注:科技信息服务收入按增值税发票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归集,具体分类范围见指南附件。
(2)高成长性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含),连续稳规3年及以上,且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15%的企业,按平均增速分段支持财政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首次升规入统企业:经省统计局认定的2020年度首次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每个支持财政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021-10-09
支持新建的孵化平台和年度评估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孵化平台、工程化平台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
1.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1)新建的孵化平台:支持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认定备案且尚未获得过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50万元。
(2)年度评价优秀的孵化平台:支持2019年度评价优秀的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2020年度评价优秀的省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支持2020年度评价优秀的省级众创空间,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50万元。
(3)年度评估优秀的工程化平台:支持2020年度评估优秀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平台资金备案表》。
2021-10-09
(一)产业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科技信息服务业7大领域的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及平台建设等项目,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的科技服务产业价值链,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促进全省科技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项目支持方式为专项补助。
(二)服务平台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推进全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
2020-09-28
(一)孵化平台项目。
1.新认定备案的孵化平台。支持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备案,且取得相应资质后未获得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
2.年度评估优秀的省级孵化平台。支持2019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二)工程化平台项目。
支持2018年、2019年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0-09-28
(一)研发设计服务领域。支持工程和技术研发服务、生物与新医药研发服务、新材料研发服务、工程设计服务、产品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发展基于人工智能、5G、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经济新技术的研发设计资源共享、研发设计外包众包的研发设计新模式、新业态,提升智能设计、协同设计、绿色设计能力。
(二)检验检测服务领域。支持质检技术服务、标准认证服务、资质认定服务、计量校准服务、特种设备服务。开展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检验检测服务应用和示范,发展检验检测平台服务智能化、规模化、多元化、标准化和多层次协同服务新模式。
(三)信息资源服务领域。支持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平台建设、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支持智慧城市大数据治理体系、共享服务与综合决策指挥平台的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基于5G网络的智慧教育校园服务平台、“互联网+”智慧诊疗与康养服务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开展人工智能、5G、网络空间安全、基础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边缘计算等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重大应用与示范。
(四)文化科技融合领域。支持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影视媒体融合服务、文化资源数字化服务、数字出版服务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
(五)科技中介服务领域。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创新。
(六)科技金融服务领域。支持资本投资科技服务、知识产权质押服务应用示范。支持具有相应资质的风险投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等科技金融应用平台开展服务;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发展的科技金融保障中心建设。
(七)综合科技服务领域。支持面向科技服务业重点领域,推进与科技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紧密联系的区域价值链体系建设;支持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跨区域、跨领域的集成创新要素、集聚功能、全链条、第三方专业化的综合科技服务业态,开展2个领域以上的科技服务业务集成、第三方集成服务等科技服务。
2020-09-28
补助标准。
(1)龙头企业:2020年度科技信息服务收入1亿元(含)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速不低于10%的企业,按服务收入规模分段支持财政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注:科技信息服务收入按增值税发票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归集,具体分类范围见指南附件。
(2)高成长性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含),连续稳规3年及以上,且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15%的企业,按平均增速分段支持财政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首次升规入统企业:经省统计局认定的2020年度首次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每个支持财政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021-10-12
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新建的孵化平台和年度评估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孵化平台、工程化平台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
1.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1)新建的孵化平台:支持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认定备案且尚未获得过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50万元。
(2)年度评价优秀的孵化平台:支持2019年度评价优秀的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2020年度评价优秀的省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支持2020年度评价优秀的省级众创空间,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50万元。
(3)年度评估优秀的工程化平台:支持2020年度评估优秀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021-10-12
(一)产业示范项目。
(二)服务平台项目。
2020-10-10
(一)产业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科技信息服务业7大领域的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及平台建设等项目,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的科技服务产业价值链,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促进全省科技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项目支持方式为专项补助。
(二)服务平台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推进全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
2020-10-10
(一)孵化平台项目。
1.新认定备案的孵化平台。支持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备案,且取得相应资质后未获得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
2.年度评估优秀的省级孵化平台。支持2019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二)工程化平台项目。
支持2018年、2019年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0-10-10
(一)研发设计服务领域。支持工程和技术研发服务、生物与新医药研发服务、新材料研发服务、工程设计服务、产品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发展基于人工智能、5G、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经济新技术的研发设计资源共享、研发设计外包众包的研发设计新模式、新业态,提升智能设计、协同设计、绿色设计能力。
(二)检验检测服务领域。支持质检技术服务、标准认证服务、资质认定服务、计量校准服务、特种设备服务。开展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检验检测服务应用和示范,发展检验检测平台服务智能化、规模化、多元化、标准化和多层次协同服务新模式。
(三)信息资源服务领域。支持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平台建设、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支持智慧城市大数据治理体系、共享服务与综合决策指挥平台的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基于5G网络的智慧教育校园服务平台、“互联网+”智慧诊疗与康养服务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开展人工智能、5G、网络空间安全、基础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边缘计算等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重大应用与示范。
(四)文化科技融合领域。支持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影视媒体融合服务、文化资源数字化服务、数字出版服务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
(五)科技中介服务领域。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创新。
(六)科技金融服务领域。支持资本投资科技服务、知识产权质押服务应用示范。支持具有相应资质的风险投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等科技金融应用平台开展服务;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发展的科技金融保障中心建设。
(七)综合科技服务领域。支持面向科技服务业重点领域,推进与科技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紧密联系的区域价值链体系建设;支持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跨区域、跨领域的集成创新要素、集聚功能、全链条、第三方专业化的综合科技服务业态,开展2个领域以上的科技服务业务集成、第三方集成服务等科技服务。
2020-10-10
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新兴业态培育项目。
支持对象和内容: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新兴业态培育项目支持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围绕科技服务业重点领域,打造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发展科技服务新模式、新技术和新业态。
项目要求:项目采用前补助方式支持,支持经费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执行期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已经支持过的国、省级高新区不再支持。
2018-07-27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和内容: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我省发展基础较好、科技服务需求迫切、模式创新活跃和发展潜力大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联盟为依托,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开发科技资源池,搭建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并进行区域应用示范。
项目要求:产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用前补助方式支持,专项补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执行期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已在省科技厅备案;具有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和较强的服务能力;联盟提供的服务应涵盖所属领域的主要服务内容,能够整合相关科技服务资源,具备商业模式创新和组织创新能力;具有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和专职团队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每个联盟在项目执行期内应至少累计服务规上企业10家、中小企业100家,形成2个以上具有显著辐射带动效应的典型示范点;项目自筹经费与申报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018-07-27
重点示范项目。
支持对象和内容:围绕研发设计、信息资源、文化科技融合、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检验检测和综合科技服务领域,重点支持具有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的,以提供科技服务为主的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1.研发设计服务领域。支持以知识或技术提供为核心的第三方研究开发服务及示范,第三方行业工程设计、工程技术总包、生产技能与工艺设计与产品创新设计服务及示范,开展先进设计集成技术的服务应用与示范。
2.信息资源服务领域。支持基础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重大应用与示范。重点加强在以下领域的服务应用与示范,包括智慧能源、智慧城市、智慧环保、智慧农业、智慧医疗、智慧家庭、智慧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重点支持军民融合大数据服务及应用示范;培育基于“互联网+”模式下政府、行业、企业、个人大数据等信息资源服务的新模式与新业态。
3.文化科技融合领域。支持文化资源数字化服务与应用,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文化体验服务、文化场馆智慧服务;支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管理等技术在旅游产业中的服务应用;支持对数字出版行业、网络增值服务、动漫游戏等文化新媒体内容的生成、传播、监管服务应用示范;支持围绕传统手工艺、视觉艺术等我省文化资源进行文化科技融合开发及服务应用。
4.检验检测服务领域。支持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检验检测服务应用和示范。重点支持军民融合和现代农业的检验检测服务应用和示范;加强生物医药、食品(农产品)、生态环境、土木工程等民生领域检验检测服务应用与示范;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取得国际、国内检验检测资质并开展特色化、专业化检验检测服务;支持检验检测平台服务智能化、规模化、多元化、标准化和多层次协同服务新模式。
5.科技中介服务领域。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模式创新,引导科技人才、技术转移、科技成果、科技信息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线上和线下咨询与服务”相结合的创新服务模式;支持集技术成果与产权交易、科技信息联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具备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服务等服务能力的机构开展新服务模式应用示范。
6.科技金融结合领域。支持具有相应资质的风险投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等科技金融应用平台开展服务。重点支持面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现代农业、军民融合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具有创新服务模式、服务产品、服务案例的科技金融服务应用示范。
7.综合科技服务领域。面向科技服务业重点领域,开展2个领域以上的科技服务业务集成、第三方集成服务等综合科技服务,支持跨区域、跨领域的综合科技服务业态。
项目要求:重点示范项目采用前补助方式支持,专项补助经费50—200万元,项目执行期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项目自筹经费与申报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018-07-27
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和工程化服务平台项目。
支持对象:
1.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择优支持已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备案或认定,但还未曾获得支持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和省级众创空间、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重点支持以孵化科技服务业初创企业为主的孵化载体。
2.工程化服务平台项目择优支持已通过省级备案但还未获支持的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项目要求: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和工程化服务平台项目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后补助)。国、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国、省级众创空间和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以及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超过50万元(省委省政府重大任务部署除外)。
2018-07-27
1.支持对象和内容:支持成都高新区产业功能区高品质科创空间运营单位,依托高品质科创空间,围绕科技与文化融合、研发设计、科技中介等产业细分领域,搭建展示服务平台,开展科创空间软硬件建设及提档升级、企业服务、知识产权赋能产业培育等工作。
2.考核指标:打造集生产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科创综合体和细分领域垂直产业社区,推动产业需求与科技创新有机融合,协同提供培训交流、专业咨询、推广应用、企业培育等服务。项目执行期内促进不少于1家科技服务企业升规入统,培育不少于1家3000万元以上科技服务企业,新增至少1个科技服务业平台,引入科技服务业专业细分领域企业或高成长科技型企业不少于10家,搭建或升级科技服务平台、物理载体及设备、生活配套设施等的资金投入不低于50万元。
2020-12-24
支持方式:支持方式为专项补助(前补助)方式,总支持经费不超过400万元。项目执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020-12-24
1)支持对象和内容:支持拥有丰富孵化资源的各类主体在成都高新区范围内,围绕电子信息产业细分领域(集成电路、光电显示、智能终端和网络通信)、生物产业细分领域(生物医药、生物服务、健康新经济和生物医学工程)、新经济产业细分领域(5G通信与人工智能、网络视听与数字文创、大数据与网络安全、区块链应用创新)新建专业化载体或已建综合型载体向专业化转型,孵化培育细分领域科技型初创企业。
2)考核指标:新建或转型孵化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100万元,入驻选定的专业细分领域企业不少于10家且在同一产业细分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60%以上,且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建设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技术平台,引进创新团队不少于3个,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3场。
2020-12-24
支持方式:支持方式为专项补助(前补助)方式,总支持经费不超过150万元。项目执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020-12-24
1)支持对象和内容:支持成都创孵社区范围内(北至天府三街,南抵高新区区界,东至天府大道,西至剑南大道)现有孵化载体充分发挥孵化资源整合能力,促进大企业开放供应链、资金、技术等资源,孵化培育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大中小企业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创新链等方面融通发展。
2)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促进大企业与入驻的中小企业签订供应链、业务分包、技术转移、投融资、人才培训等协议、合同、备忘录不少于8个,其中线下入驻在孵化载体内的企业不少于5家,开展大中小企业产业对接、中小企业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等企业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为成功实现大中小融通的企业提供房租优惠服务不少于3家。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