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标准
疫情期间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对从事大宗粮食种植的贷款项目,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贷款主体80%贴息;对从事特色种养业生产的贷款项目,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贷款主体50%贴息;对从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贷款项目,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贷款主体30%贴息。每个贷款项目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个贷款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贴息补。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申报程序见《关于做好“农贷通”平台支持项目贷款贴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财农〔2017〕26号)。
2.申报流程
项目业主向项目所在地“农贷通”村级服务站(乡镇中心)申报,申报时须填报《“农贷通”涉农贷款贴息申报表》,并附“农贷通”平台贷款推荐凭证、贷款合同、放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等。
3.牵头单位
成都高新区统筹城乡局(农业经济处)
已享受上述(一)(三)(四)(五)贴息的贷款,市级财政不重复贴息。(六)(七)(八)(九)(十)市级财政贴息不重复享受。
2020-03-16
(一)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按照重大、重点、一般进行分类支持,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二)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3年12月。
2021-09-10
支持方向与重点。
须同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围绕园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确定1个主导产业,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集成、配套,建设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壮大区域特色农业品牌。
2.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应用优质专用动植物突破性新品种,转化推广作物优质丰产栽培、畜禽健康养殖、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高效机械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构建种养循环和高效立体种植模式,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鼓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园区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研发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点、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星创天地、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在线服务站点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提升园区创新服务能力。
2021-09-10
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按照重点、一般项目分类支持。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较广、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一般项目支持有一定的示范转化覆盖面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23年12月。
2021-09-10
支持方向与重点:
(一)农畜新品种及标准化种养殖新技术转化。围绕我省现代农业“10 3”产业,支持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生态高效种养殖新技术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优质、抗病虫、抗逆、高产新品种:粮油作物突破性新品种、经济作物突破性新品种、林竹突破性新品种、畜禽水产突破性新品种(配套系)等。
2.规模化良种生产与繁殖新技术:良种快繁技术、新品种标准化和规模化高效生产与测试技术、种子加工与质量控制技术等。
3.种养殖新技术:作物优质丰产栽培技术、节本增效种植技术,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生态高效养殖技术,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土壤地力培肥技术等。
(二)农机装备及设施成果转化。围绕我省现代农业“10 3”产业,支持农机新装备、农业新设施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粮油作物生产机械:粮油作物生产各环节新设备、设施,农业废弃物利用新设备、设施等。
2.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经济作物生产各环节新设备、设施,经济作物园区智能管控新设备、经济作物绿色储藏与烘干新设备、设施农业新装备等。
3.畜禽水产设施设备:畜禽水产养殖各环节新设备、设施,畜禽水产养殖智能化环境管控新设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设备、饲料(草料)生产加工新设备等。
2021-09-10
(一)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按照重大、重点、一般进行分类支持,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2021-09-10
须同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围绕园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确定1个主导产业,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集成、配套,建设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壮大区域特色农业品牌。
2.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应用优质专用动植物突破性新品种,转化推广作物优质丰产栽培、畜禽健康养殖、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高效机械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构建种养循环和高效立体种植模式,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鼓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园区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研发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点、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星创天地、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在线服务站点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提升园区创新服务能力。
2021-09-10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按照重点、一般项目分类支持。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较广、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一般项目支持有一定的示范转化覆盖面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2021-09-10
(一)农畜新品种及标准化种养殖新技术转化。围绕我省现代农业“10 3”产业,支持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生态高效种养殖新技术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优质、抗病虫、抗逆、高产新品种:粮油作物突破性新品种、经济作物突破性新品种、林竹突破性新品种、畜禽水产突破性新品种(配套系)等。
2.规模化良种生产与繁殖新技术:良种快繁技术、新品种标准化和规模化高效生产与测试技术、种子加工与质量控制技术等。
3.种养殖新技术:作物优质丰产栽培技术、节本增效种植技术,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生态高效养殖技术,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土壤地力培肥技术等。
(二)农机装备及设施成果转化。围绕我省现代农业“10 3”产业,支持农机新装备、农业新设施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粮油作物生产机械:粮油作物生产各环节新设备、设施,农业废弃物利用新设备、设施等。
2.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经济作物生产各环节新设备、设施,经济作物园区智能管控新设备、经济作物绿色储藏与烘干新设备、设施农业新装备等。
3.畜禽水产设施设备:畜禽水产养殖各环节新设备、设施,畜禽水产养殖智能化环境管控新设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设备、饲料(草料)生产加工新设备等。
考核指标:
(一)农畜新品种及标准化种养殖新技术转化。
重点项目:示范新品种1-2个,推广生态高效种养殖技术1-2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2个以上。主要粮油作物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50亩以上/个,培育示范企业1家/个,辐射带动6000亩,促进核心区农民年人均增收1000元;特色经济作物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个,培育示范企业1家/个,辐射带动3000亩,促进核心区农民年人均增收1500元;畜禽水产示范基地: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个、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个,牛年出栏100头以上/个,家禽、兔年存(出)栏1万只以上/个,特色水产等养殖核心区示范水面50亩以上/个,培育示范企业1家/个,辐射带动:猪年出栏2000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00只以上,牛年出栏1000头以上,家禽、兔年存(出)栏10万只以上,特色水产水面500亩以上,促进核心区农民年人均增收1500元。示范基地核心区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5%。
一般项目:示范新品种1个,推广生态高效种养殖技术1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个。主要粮油作物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50亩以上,培育示范企业1家,辐射带动3000亩,促进核心区农民年人均增收1000元;特色经济作物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培育示范企业1家,辐射带动2000亩,促进核心区农民年人均增收1500元;畜禽水产示范基地: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家禽、兔年存(出)栏1万只以上,特色水产等养殖核心区示范水面50亩以上/个,培育示范企业1家,辐射带动:猪年出栏10000头以上、羊年出栏5000只以上,牛年出栏500头以上,家禽、兔年存(出)栏5万只以上,特色水产水面250亩以上,促进核心区农民年人均增收1500元。示范基地核心区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5%。
(二)农机装备及设施成果转化。
重点项目:示范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1—2项(个),建立中试基地2个、示范生产线1条以上,培育示范企业1家,推广大型农机30台(套)或中型农机100台(套)或小型农机600台(套),设施农业核心区示范面积100亩以上。
一般项目:示范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1项(个),建立中试基地1个、示范生产线1条,培育示范企业1家,推广大型农机20台(套)或中型农机60台(套)或小型农机400台(套),设施农业核心区示范面积50亩以上。
2021-09-10
现代农业方向
(一)项目名称:川渝地区马铃薯机械化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创制。
研究内容:针对川渝宜机作业适度规模生产地区马铃薯机播漏播突出、机收推广难的问题,运用智能检测及控制技术,开展马铃薯漏播监测与自动补薯技术研究,研发马铃薯低漏播精量播种机;开展马铃薯机械化收获低损伤技术、复合土薯分离技术研究,研发集杀秧、挖掘、分离、收集功能于一体的马铃薯联合收获机;筛选马铃薯优良品种,研究制定马铃薯适度规模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开展马铃薯机械化技术及装备集成示范。
考核指标:研发低漏播马铃薯精量播种机和马铃薯联合收获机各1种,漏播率不超过5%,收获机生产率不低于2亩/小时;制定马铃薯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2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项,获得1项;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在川渝地区建立2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推广全程机械化技术1000亩以上。
实施年限:2年。
支持方式:拟支持1-2项,财政经费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项目名称:川渝地区优势果蔬冷链贮运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围绕川渝两地水果、蔬菜等优势农产品及加工半成品,开展基于基因组学的采后生理和腐败微生物研究,解析果蔬冷链贮运品质变化和腐败微生物致病腐败机制;结合产地预冷、纳米保鲜、生物保鲜、气调保鲜、采后加工新技术,集成创新果蔬农产品冷链流通品质安全管控模式,攻克贮运过程中易腐烂的技术瓶颈,再集成温度监控、射频识别、GPS定位、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冷链物流的综合管理和实时监控系统。
考核指标:突破农产品保鲜关键技术4项以上,相关品种的保鲜期比现有方法延长30%以上;研发冷链物流专用机械装备2套以上;制订技术标准或规程2项以上;形成冷链智能控制软件2套以上;申请发明专利3项,获得1项;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在川渝地区建立技术应用示范基地5家以上。
实施年限:2年。
支持方式:拟支持1-2项,财政经费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2021-04-28
为保证天府农业大师选拔推荐质量,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按以下标准遴选推荐本地区和本单位最具影响力和贡献最突出的高层次候选人。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投身我省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二)长期服务于农村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在农业研发、推广、产业扶贫中成绩突出,为农民增收致富、脱贫奔康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省农业行业具有较大影响;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四)为川内涉农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称号。
(五)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技研发中,学术造诣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应用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开发推广方面,具有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工程的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农业生产上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成果转化、技术突破,且业绩突出,推动了全省农业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3.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具备精湛的技艺,技能水平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在促进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机具等推广应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4.作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核心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带动全省农业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我省农业产业竞争力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六)2020年增设“天府农业大师”基层专项,支持范围为长期在县(市、区)及以下所属单位工作且人事劳动关系隶属县(市、区)及以下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技能人才。同等情况下,对艰苦边远地区、“四大片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含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的申报人员予以倾斜支持。
2020-07-10
(一)项目自查。
项目归口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单位进行自查并协调、指导做好验收和监理工作。
(二)现场考察与会议验收相结合。
现场考察采取根据需要抽查的方式;会议验收和监理时请各项目单位的财务与项目负责人到场接受专家质询。
2018-10-11
申报单位应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涉农高校院所(或专家团队)有密切合作、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业绩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机构。
2021-08-13
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分类予以支持,总经费不超过500万元。其中,一类项目为示范转化覆盖面很广、经济社会效益特别好的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二类项目为示范转化覆盖面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三类项目为示范转化覆盖面较广、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四类项目为有一定的示范转化覆盖面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
2021-08-13
(一)新品种及先进种养殖技术
支持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生态高效种养殖新技术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优质、抗病虫、抗逆、高产、宜机化新品种: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产突破性新品种(配套系)、功能农业新品种等;
2.作物规模化良种生产与繁育新技术:良种快繁技术、新品种标准化和规模化高效繁育生产与测试技术、种子加工与质量控制技术等。
3.规模化种苗立体工厂化培育新技术:立体多层工厂化育苗补光技术、蔬菜壮苗培育与营养调控技术、嫁接苗愈合光调技术等。
4.种养殖新技术:功能农业生产技术,作物优质丰产栽培技术、节本增效种植技术,畜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生态高效养殖模式,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技术等。
(二)农产品精深加工
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粮薯豆精深加工:功能性粮薯豆食品加工、粮薯及杂粮方便食品加工、粮薯豆传统加工食品升级、粮薯豆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
2.果菜茶精深加工:多用途直投式功能菌剂制备、非热力灭菌、高低倍果菜茶浓缩汁加工、果菜茶产品多元化开发与应用、果菜茶新产品保鲜储藏与冷链配送、果菜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中央厨房川菜加工关键技术及其新业态的建立等;
3.肉蛋奶精深加工:猪牛羊等畜禽精深加工技术、低成本高效灭菌、功能性包装和冷链物流、副产物及废弃物再利用等;
(三)绿色生态农业
支持绿色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农业高效用水:水肥药一体化、节水灌溉新产品和新装备等;
2.化肥农药减施增效:高效环保肥料、生物肥料、新型农药、化肥农药减施技术配套新产品及新装备等;
3.健康养殖绿色投入品:新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型兽药等。
(四)农机装备及设施
支持农机新装备、农业新设施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粮食作物及经济作物生产各环节新装备、新设施、新技术,经济作物园区智能管控新设备、经济作物绿色保鲜与储藏新设备、设施农业新装备、植物工厂化生产配套技术装备等;
2.畜牧机械设备设施:畜牧水产养殖各环节新装备、新设施,畜牧水产养殖智能化环境管控新设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设备、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设备、饲料(草料)生产加工新设备。
2021-08-13
(一)基地建设。聚焦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构建都市现代农业产业生态圈,支持做大做强基地规模、做优做精产业集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设施装备。建立健全提升主导产业能级的现代化生产性基础设施和装备,建立完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体系。
(三)融合发展。支持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农业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城乡融合、要素融合。
(四)科技支撑。支持打造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智慧化、数字化农业园区。
(五)主体培育。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培育建设,积极推进经营模式、分配形式等利益联结新机制创新示范。
2020-12-21
(一)各级供销社全资或控股社有企业、基层社,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销合作社占股需在35%以上)。
(二)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在申报日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自申报之日起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专项资金。
(四)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五)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支持对象,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从业经验,服务能力(含联合服务能力)不低于承担项目面积。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机具登记 账、作业服务账目、财务制度健全。大型农机具应符合农机安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农机驾驶员要持证上岗。
2.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2020-12-21
(一)村级基层社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 、购置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必要设施设备,促进产业链条延伸。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租赁办公场地、购买办公家具。
(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含村级基层社)根据当地产业、托管服务市场发展实际,开展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或关键环节的托管服务;开展全托管服务的,需要同时包含耕、种、收、防四个环节。
2020-12-21
(一)村级基层社建设项目。2021全市拟建设村级基层社24
个,每个给予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拟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项目,用于支持各区(市)县供销社直属全资或绝对控股社有企业、乡镇基层社,参与村级基层社建设,形成资产由直属全资或绝对控股社有企业、乡镇基层社代持和管护。具体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
(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1年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7.16万亩。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扩种大豆的可放宽比例,总额不超过150元);对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具体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
2020-12-21
市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检抽样项目
1.目标任务。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确保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建设内容。用于支付2021年市级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环节农产品监督抽检的抽样费用。抽样样品总数为3690个,其中,农业投入品1400个(农药900个、饲料400个、肥料100个);生产环节农产品2200个、生产环节绿色食品90个。
3.实施标准。农业投入品抽样费标准为150元/个。生产环节农产品抽样费标准为150元/个,生产环节绿色食品抽样费标准为200元/个。
4.资金使用要求。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市级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产生的样品、制样设备、包装材料购买费及交通费等相关工作费用。
5.实施主体。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