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标准
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
推动部署低功耗广覆盖物联网,建设公共接入平台。由非政府资金建设,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环保水务、食药安全、商贸物流、交通能源、政务民生、教育医疗等领域实施的物联网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系统集成和应用服务项目。重点支持使用本地物联网芯片、智能网关、智能传感器及其他智能设备的,采用NB-IOT接入标准的,具有盈利模式和一定可复制性的项目。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材料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
1.支持标准
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
推动部署低功耗广覆盖物联网,建设公共接入平台。由非政府资金建设,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环保水务、食药安全、商贸物流、交通能源、政务民生、教育医疗等领域实施的物联网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系统集成和应用服务项目。重点支持使用本地物联网芯片、智能网关、智能传感器及其他智能设备的,采用NB-IOT接入标准的,具有盈利模式和一定可复制性的项目。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材料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