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对象
2018-2020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立项项目(抽选),详见附件2。
二、评估机构
财政厅通过购买服务选取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次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021-05-14
(一)高度重视。请各有关市(州)、县(区)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充分认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绩效导向的管理趋势,强化绩效理念,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二)积极配合。请各市(州)科技局负责协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本辖区(包括扩权县)有关项目的现场绩效评价工作,主动对接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积极协调扩权县科技部门、有关项目承担单位配合评价工作并及时提供附件3相关材料。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主动配合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履行项目管理责任。
(三)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根据财政厅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有关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科技厅将结合各市(州)、有关单位评价结果,在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工作中统筹考虑和结果应用。
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