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对象
2021年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并予以立项的514家企业(详见立项公告,成科规〔2021〕14号、成科规〔2021〕15号)。
办理时间
所有立项单位于2021年9月26日9:00至9月30日17:00之前递交项目申报书和纸质收款证明。疫情期间请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1-09-22
2021年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并予以立项的514家企业。
2021-09-22
对2020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本级给予15万元奖补。
2. 对2020年重新认定通过且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二、奖补条件
(一)奖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2. 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3. 企业自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二)根据市级科技财政资金安排,按照企业申报提交先后顺序逐步解决。
2021-07-28
(一)奖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2. 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3. 企业自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二)根据市级科技财政资金安排,按照企业申报提交先后顺序逐步解决。
2021-07-28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1.对2019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
2.对2019年重新认定通过且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2020-04-30
奖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二)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三)企业自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2020-04-30
申报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二)自2019年(含)起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三)获得成都市科技局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立项企业(详见成科规〔2021〕1号)。
2021-04-16
申报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二)自2019年(含)起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三)获得2020年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立项。
2020-09-21
一、奖补标准
对自2019年(含)起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市区两级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新区一次性给予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二)自2019年(含)起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三)获得2020年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立项。
202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