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需求,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并对外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材料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申报单位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系统注册之后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资料,网上审核通过后经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政务服务窗口。
第二十二条市科技局受理项目材料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或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
第二十三条市科技局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正式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