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

  • 发布日期:2019-06-06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突出公益性和重大需求导向,支持在蓉各类创新主体面向都市现代农业、社会发展领域以及事关城市发展关键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提升我市重点产业和关键行业的技术储备。
第十条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且科研信用记录良好。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2.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
3.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以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
4.企业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1,其中重大项目应不低于2:1。
资助标准: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其中,面向事关城市发展关键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实施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经费最高2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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