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主体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我区的升规入统“四上企业”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种子期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项目为固定资产投资库在统项目且2019年度项目已竣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2020年区级工业技改项目采用资金补助方式进行支持,补助金额为项目实际总投入的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