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巴中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方式和要求

  • 发布日期:2021-03-16
  • 来源于:四川省-巴中市-相关政府部门
2021年巴中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方式和要求

202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种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参与提名工作。
(一)单位提名
1、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2、经市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组织机构(见附件3)。
原则上不做数量限制,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
(二)专家提名
本市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荣获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提名专家可提名1项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专家须为在巴专家。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当提名项目出现异议时,提名专家应协助处理。项目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提名专家信息。
(三)提名项目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巴中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规定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的技术、成果及应用时间必须是在2018年1月1日之后,且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
2、科技成果转化奖、企业技术创新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在巴中市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等)。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被提名为市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4、被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5、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单位。
6、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须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四)提名前公示
提名项目应进行提名前公示。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符合条件的方可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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