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等资本市场上市奖励所需上报的材料为:
1.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及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的企业需提交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保荐及相关服务的协议复印件(验原件)、中介机构出具的完成辅导验收的说明文件及证监局出具的辅导监管报告;
4.上市申请被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需提供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5.募集资金投向崇州市的企业,需提供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能够证明该企业已办理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复印件(验原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复印件、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向说明;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7.诚信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