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在达州市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并提供相应附件。
2.每个县(市、区)申报不超过2项(含扩权县),由县(市、区)教科局负责统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各不超过2项,申报时填写《达州市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
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须提供牵头申报单位 2020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资金配套证明等附件。
三、公共安全项目申报要求
1.由在达州市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企业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 1:1。
2.每个县(市、区)申报不超过2项(含扩权县),由县(市、区)教科局负责统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各不超过2项,申报时填写《达州市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