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落实通知和指南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通知及各类申报指南,严格按照通知以及指南中的每一项要求进行申报,省科技厅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书一律不予受理。
(二)加强审核把关
请各市级推荐单位、区(园区)科技局严格按照省厅通知和指南对申报项目加强指导和审核把关。申报单位应主动与所在地的区(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联系,以获得支持和帮助。
(三)申报中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请尽快在四川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注册账号。项目单位注册需经我局推荐及省厅实名认证后,才可申报项目。请妥善保管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签署合同任务书、项目验收书及申报新项目时均须使用。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请各单位不要临近申报截止时间时才注册,届时系统繁忙,省厅认证工作将滞后,可能影响项目申报。具体注册流程如下:
第一步: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选择“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作为推荐单位,并按要求上传必要附件。
第二步:市科技和人才局作为推荐单位审核项目单位信息。为加快进度,各单位注册后请主动联系我局资配科审核。
第三步:科技厅对单位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即单位注册成功。
第四步:注册项目负责人,并按要求上传必要附件。
第五步:项目单位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注意: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不需要市科技和人才局操作)
第六步:科技厅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即注册成功,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申报书要求盖章处,需盖鲜章后扫描上传,非鲜章一律不予受理。
3.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后需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审核无误后,以“申报单位”的身份将申报书上报至市科技和人才局,我局才能在系统中对其进行审核。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单位上报后项目负责人账号则不可撤回,需由单位账号撤回后方能撤回)。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需重新提交至市科技和人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