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对象。获得“天府科创贷”融资支持并正常结清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予以补助。对获得“天府科创贷”融资支持产生的贷款利息、担保费、保险费、信用评级费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予以补助。实施周期:四川“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报单位获得“天府科创贷”融资支持并结清贷款,结清贷款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