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办法
(一)“菁蓉创业之星”和“菁蓉创孵之星”推荐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相关在蓉高校院所可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推荐工作,被推荐单位或个人近三年内未获评本评选相应奖项。
(二)“菁蓉创投之星”推荐
由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提名,邀请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会同机构专家审核形成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