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成都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支持条件

  • 发布日期:2022-10-14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府部门
2023年度成都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支持条件

支持条件

(一)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4.无违法记录,未进入征信黑名单;

5.申报项目符合我市当年扶持政策,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

6.按照具体政策条款规定所需满足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申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同一项目当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按照不重复支持原则,本专项资金不再予以安排。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补贴。对摘牌、降低等级、受严重警告、书面提出取消等级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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