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涉农高校院所(或专家团队)有密切合作、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业绩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