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验收意见表》(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清单(此清单需与年度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一致)。
(五)落后产能设备拆前、拆中、拆后照片(复印件);企业停产以及主体设备拆除申请;淘汰落后产能拆除监管证明单(附件3);拆除落后产能设备卖废监管证明单(附件4)。
(六)企业落后产能设备或生产线评估报告原件(含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全国统一编码二维码),同步提交电子文档。
(七)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有复印件的需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