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程序
(一)项目审核: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按照《实施细则》相应条款的规定,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项目评审:专家组召开项目评审会,依据相关要求,在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上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评审。根据项目情况,评审专家对项目资料进行核实、查验,最终形成评审意见,在服务平台上填写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