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对接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注重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缺,健全和完善我省工业地方标准体系。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后统一申报;有关厅直属(代管)单位、行业协会可直接申报。经济和信息化厅不直接受理其他途径上报的项目申请。
(三)川渝区域地方标准要在成渝经济圈具有普遍适用性,由我省辖区内的单位联合重庆市相关单位共同向所在地分别申报,在项目申报书中“川渝区域地方标准”前划√。
(四)为提高立项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草单位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建议起草单位提前编制标准草案,科学合理确定标准名称。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标准名称原则上不得更改。
(五)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收集的项目在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论证,经评估、遴选后方可上报,确保申报的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范围和要求。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六)为确保申报项目的规范性、适用性、协调性和先进性,我厅委托四川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代收申报材料并进行技术指导,择优推荐申报。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直属(代管)单位、行业协会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往四川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四川成都锦江工业园区墨香路48号),同时申报单位需登录四川标准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http://182.140.197.180:1893/#/layout/index),按要求在线申报电子资料,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2份纸质材料和word电子文档):
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函;
2.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3.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4.按需提供重要支撑材料及标准草案。
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四川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邮??箱:452769119@qq.com
附件: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2.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