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成立四川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表彰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领导任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建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