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工作评选表彰活动评选程序

  • 发布日期:2022-12-30
  • 来源于: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
2022年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工作评选表彰活动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具体流程为:

(一)部署启动。请各推荐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分头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各推荐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推荐名额和推荐评选条件,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申报工作,严把申报材料真实性和质量关。

(二)组织申报。按照评选条件,申报单位或个人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政治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逐级申报推荐。其中,中央在川企业可以直接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属国有企业通过省国资委申报推荐;大型民营企业通过省工商联申报推荐,其余企业通过属地申报推荐。

(三)开展审查。推荐单位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查。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意见;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审计部门意见;对私营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公安部门意见由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征求。

(四)组织初审。各推荐单位组织汇总考察、征求意见等情况,按优先度提出推荐名单报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情况进行初审,并适时将初审通过名单反馈各推荐单位。

(五)正式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初审情况,完善相关资料,并在本地区本行业范围内进行公示(受保密规定限制不宜公示的除外),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报告。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存在异议的推荐对象,推荐市(州)和有关单位应认真进行审核,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无故不及时反馈的,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六)组织复审。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印发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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