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分别授予“四川技能大师”“四川技术能手”“四川高技能人才培育先进集体”“四川高技能人才培育先进个人”称号,向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向表彰集体颁发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