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以《四川高技能人才培养研究课题(附件1)所列项目为基础,对四川高技能人才培养相关问题进行深层次挖掘和延伸,自行设计课题题目。申报指南中未列出的有关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可以作为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课题的主要研究者和牵头人,具有从事技工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经历,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须有至少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的书面推荐,推荐内容包括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组织能力等。为更好地整合优质资源,鼓励研究者和牵头人牵头组建跨区跨校的校企、校校、企企联合团队申报课题。
(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四)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附件2)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验收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最终成果和相关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等须明确标注“四川高技能人才培养研究课题”及课题编号,凡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的依据。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该项目课题;
2.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上述规定;
3.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报课题。
(六)课题申报材料从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c.gov.cn/rst/gsgg/zwgklist.shtml)下载。
(七)本年度立项的课题研究周期为十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