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园区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1),并按照规定格式分别填报对应材料(见附件2、附件3),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系统”(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上报。各单位对提供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相关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盖章版汇总表(附件4)通过平台和邮件分别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及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我厅将按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情况进行核实后择优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