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及评选
(一)推荐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资料、承诺书等申报材料,报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函报我厅。
(二)项目评审。我厅将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三)项目确定。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厅按程序研究确定推荐单位,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