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于11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推荐函、申报书、佐证资料、承诺书一式5份)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电子邮箱:ldtpxc@163.com(“@”前的字母为“劳动厅培训处”首拼小写字母)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2.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
3.承诺书(模板)
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