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省级示范场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动员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二)严格条件。按照“一村一示范、一镇一省级示范”的目标综合布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积极申报,做好核实、初审工作。
(三)报送资料。市(州)统一汇总、审核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并将省级示范场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汇总表各1份)和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厅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另外,《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表》也一并报送,报送时间截至12月9日。
(四)逐级监测。各市、县应相应对照本等级评定办法,对本级示范场开展监测工作,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取消其命名称号,并对外公告。
电子邮箱:nb4c@163.com
附件:
1.四川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表
2.四川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汇总表(2022年度)
3.四川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表
四川农业农村厅2022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