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方式
(一)四川科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国资委、四川税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按职能职责组织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等;
(二)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市(州)金融局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等;
(三)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组织评选。
各市(州)推荐基地不超过1家,成都市推荐基地总数不超过3家;四川科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荐基地不超过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