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四川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体中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数据中心的运营主体应具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大型数据中心应接入中国算力平台网络协同系统。
(三)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