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
(一)对运营情况良好、服务能力强,且符合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省级示范基地优先推荐上报。
(二)在四川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支持;支持省级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的厂房租金,省级财政对示范基地按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附件:1.2019年认定的示范基地名单2.四川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
3.四川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4.四川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5.四川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6.参考目录
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