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十三)完善成果转化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支持产学研联合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设立大学生创新行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服务工作。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分享制度改革,落实成果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建设一批面向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精品课程和培训项目。
(十四)强化成果转化服务。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试点改革,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展知名高校研究生国企实践行动,扶持师生共创项目,推进成果转化。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大创慧谷”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暨数字经济人才创业创新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等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跟踪支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一批大赛优秀项目落地,支持成果转化,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效应。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或前三名相当奖项)并在川落地发展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项目落地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