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金融政策支持
(十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政策执行标准,将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原贫困地区和省内其余地区的贷款利率上限分别降低至LPR+250BP和LPR+150BP;降低担保要求,对10万元及以下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大学生,免除反担保要求;提高办理效率,推广应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简化贷款程序,缩短经办周期,提高放贷速度。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发展壮大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导重点金融机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要求,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质效。
(十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大学生初创科技型企业。做好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服务与监管工作,指导四川投资基金业协会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产融对接,引导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