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
(九)加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教育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资金。用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大学生创业,对成功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按9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利用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四川税务APP等平台开展国家政策宣传辅导,指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增进办税便利、优化纳税服务,落实落细现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所得税、大学科技园免税等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