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报送
(一)任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论文发表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需见刊)。
(二)申报材料须由本人所在单位集中报送,送审材料超出评审权限、未使用规定表格、申报材料不齐、未按要求装订、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除外),请各单位和个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三)评审结果将按要求在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jt.sc.gov.cn)“公告公示”栏中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者,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并发文通知,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由科技厅审核发文通知。
(四)请各申报部门(单位)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科技厅人事处领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归档,逾期未领,责任自负。
(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320元(含答辩费80元);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100元。请按短信通知及时转账至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