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申报
(一)破格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的,依据《四川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规定申报。
(二)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依据《四川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科政〔2022〕10号)规定申报。
(三)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专题报送具体破格原因(包括因何破格,符合破格申报依据的那一条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