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家智力服务工作,能够匹配一定的工作经费。
(二)项目申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智力服务需求单位有相应的工作力量和必要的保障措施。
(三)智力服务需求单位有急需紧迫的重大智力服务需求。
(四)申报四川专家智力服务联合行动的,项目申报市(州)应匹配相应工作经费。
(五)申报四川专家智力服务揭榜挂帅行动的,申报单位应有急需解决的重大“卡脖子”智力需求,有能力保障项目研发投入,能够为项目提供持续实施的支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