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创新机制

  • 发布日期:2022-12-28
  • 来源于: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
四川省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创新机制

创新机制

(一)拓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对于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信誉好的已备案大中型企业,可根据岗位条件、职工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企业评价规范的相应要求,通过建立岗位导师、班组车间、生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多角度评审的方式,对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直接认定其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对于在企业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按规定直接认定为技师、高级技师。支持企业职工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竞赛活动,对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可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二)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确保评价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对于互联网、数字经济领域的职业(工种)以及其他知识技能型职业(工种),采取理论知识智能化机考,实际操作运用多种现代化评价技术手段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全程在线开展评价认定的新模式。

(三)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宏观监督,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业务监督检查。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工作中要与公安、市场监管、民政、网信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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