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评审与验收
1.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确定立项课题,并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2.课题承担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课题结题评审,并在2024年3月25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报告(含研究成果)及结题验收意见。课题研究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出版水平或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不少于3万字,自筹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不少于1.5万字。
3.课题执行时间为正式立项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研究成果进行结题鉴定,鉴定结果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