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报送,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按规定程序将收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统一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收。所有申报材料需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申报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或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并在文末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请表在我厅网站(http://rst.sc.gov.cn/)下载,相关证明材料力求精简,原则上合计不超过20页。
3.在中国博士后网打印本人进站备案证明1份;
4.博士后属联合培养的,须附上《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1份(复印件);
5.汇总后的《2023年度四川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简表》1份,用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在我厅网站(http://rst.sc.gov.cn/)下载;
(二)电子材料
请各有关部门、设站单位将《四川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汇总后的《2023年度四川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简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统一刻录光盘报送。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邮编:610041
附件:1.四川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2.填表说明(含学科、专业目录)
3.2023年四川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简表
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