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推荐申报条件

  • 发布日期:2023-03-01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金牛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推荐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非遗工坊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区级非遗工坊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二)依托至少1项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生产,有至少1名长期固定开展该项目传承活动的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或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成都工匠)入驻;依托列入国家或四川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优先认定;

(三)具备能够开展生产的场地(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开展生产必需的水电、工具设备等条件;

(四)吸纳就业广泛,围绕当地需求特点,大力开发手工制作、加工制造等居家就业、灵活就业岗位,提供就地就业岗位不少于15个,或吸纳带动低收入家庭、残疾、留守妇女等弱势群体参与就业不少于8人;

(五)管理规范有序,工坊负责人社会责任感强,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员工技能水平,就业帮扶预期效果较好;

(七)积极拓展销售渠道,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展示、销售非遗工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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