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申报条件

  • 发布日期:2023-02-10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高新区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在审核材料时,需参考申报人已获得的其他资助情况,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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