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指导和组织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实出具相关手续。各企业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纸质盖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交word版和盖章PDF版)报送区经信局招商专班,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鼓励大型企业到我区投资入驻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