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与支持
(一)大赛组委会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同时由中共四川委组织部、中共四川委统战部和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四川留学回国人员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二)获奖个人在获奖后两年内,以获奖项目申请国家设立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和科研资助等项目评选,给予优先推荐;申请我省设立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等项目评选,给予评审加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入围决赛加1分。
(三)优先推荐本届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代表四川参加“创业西部?留在双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留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支持获奖项目或个人参加“留交会”“海科会”“科博会”等重大国家或省级展会平台;优先推荐申报人社部“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等项目。
(五)支持获奖项目或个人入驻我省国家级、省级留创园。
(六)优先推荐获奖人员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留学回国人员学习研修、学术交流、休假联谊等活动。
(七)支持获奖项目落地成都高新区,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对“四派人才”(海归派)创办的科技创新类企业,经认定后3年内,给予最高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以科技创新券形式三年给予最高50万元专业创业服务支持,获得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八)支持获奖项目落地成都双流区,按照《成都市双流区空港科创人力资源协同创新-,对获奖个人创办的企业给予场地租金补贴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每年最高20万元;分类给予团队创业启动资金、产业化成长奖励、研发经费补助、知识产权奖励、科技金融引导等综合支持;在人才安居、贷款担保贴息、企业上市(挂牌)、基金跟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九)支持获奖项目与成都银行互动合作并优先给予融资支持。成都银行专人进行服务咨询、业务对接,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了解、享受信贷贴息政策,同时综合利用会计结算、企业金融、个人金融等产品、服务提供金融解决方案及一站式金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