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团成员的推荐范围
宣讲团成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应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范围中推荐:
(一)担任党的二十大代表中的高技能人才;
(二)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领军人物;
(三)世界技能大赛获奖或全国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
(四)上述人员的单位领导、同事、亲属、教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