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要求
(一)各市(州)对照工业遗产申报范围和条件,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搞好摸底调查,积极与有关协会、企业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好第五批四川工业遗产申报工作。
(二)各市(州)推荐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2份(含电子版)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并确定1名负责申报工作的联系人。
电子邮箱:14127534@qq.com
附件:1.第五批四川工业遗产申请书
2.第五批四川工业遗产项目汇总表
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