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件报送流程
(一)项目牵头单位将任务书在信息系统中提交至“待推荐单位审核”状态并打印、签字、盖章;
(二)项目牵头单位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任务书和项目申报书纸件交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并在信息系统中提交至“待科技厅受理”状态。
(三)各推荐单位或项目牵头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任务书和项目申报书纸件递交至科技厅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