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
1、注意与2022年协同试点错位开展。
2、本次项目申报为意向性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加强各方协调。申报材料(2023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实施方案)于2月15日前送厅科教处,电子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邮箱:842026615@qq.com
附件:2023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四川农业农村厅2023年2月8日
附件:
2023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实施方案(参考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