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一)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对直担机构开展的符合中央资金奖补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保费补贴和业务奖补。
(二)省级财金互动政策融资担保奖补。对直担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保费补贴和业务奖补;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再担保业务给予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
直担机构和省级再担保机构可以同时申请符合条件的多项奖补内容。已按照其他相关规定申报并享受了各项农业信贷担保奖补资金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不适用本通知。直担机构开展的集合担保、贷款展期担保等业务,不适用本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