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目录》是省内研制且亟需推广应用的产品指导目录,包括处于研制过程中、市场推广初期或省内基础较为薄弱但为社会经济发展亟需的两类产品。
(一)处于研制过程中、市场推广初期的产品,申请列入《目录》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原则上是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或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相关核心部件、控制系统、软件系统等。
2.申请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软件产品应重点聚焦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16+1”重点领域,以及重大工程施工装备、农机装备、应急装备、医疗装备、民生装备等领域。
(二)省内基础较为薄弱但为社会经济发展亟需的产品,是指省内尚无企业研制,或正在研制初期但须一定时间才能研制成功的产品,重点聚焦重大工程施工装备、农机装备、应急装备、医疗装备、民生装备等领域。
